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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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 新人,文風嘗試,求莫拍QwQ
我知道小透明的人氣很低所以這篇文人氣應該也不高……但作者很努力地寫了(臥倒
前期是非cp向的,好吧整篇文的主線都是嚴肅正直的歷史向!!(正經臉)戀愛向的cp要到近代了……不喜的童鞋們請下樓右拐……
嘛大概可以當作歷史書來看待……==
你祈求,必將得到;你尋找,必將找出;你敲門,那門就開了。
“啊啊~真是很不爽啊,被那個穿著海軍裝的強盜奪走了那麽可愛的小孩子,真的超級不甘心……”
在他的視野裏,前所未見的龐大船只占據了整個港灣,藍金相間的鳶尾花旗幟飄揚在每一條船只的桅桿上,無數的人從木船上列著隊登陸,穿和的海藍色衣服也是他前所未聞的樣式與質地。
隊伍最前端的金發男人有著媲美阿波羅的容貌,寶石般閃亮的藍眼睛配上嘴角輕浮的笑容令他看上去更有魅力。他吻上手裏嬌艷的鳶尾花,身後是無數的船只與士兵,他漂亮的藍眼睛充滿了名為征服的喜悅——
“別擔心,我的孩子,我會將金色的花朵繪在旗幟上,一個一個地插滿你的身子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馬修·威廉姆斯醒來。
微薄的光線透過天藍色的窗簾,將窗簾上鏤空的圖案在地上投成金色的花紋。初夏多倫多涼爽的風吹進房間,帶進來街上清新的空氣與令人舒服的楓樹的氣息。加.拿大一邊揉著眼睛,一邊用手在床頭櫃上胡亂摸索著自己的眼鏡,卻一不小心將平光眼鏡碰掉在地上,發出清脆的響聲。
馬修·威廉姆斯無奈地嘆了口氣,拉開被子,下床小心翼翼地撿起眼睛戴上,順便卷起窗簾。窗簾卷起的同時,不算刺目的陽光照在他身上,照亮了昏暗的臥室,樸素沒有一絲特點的家具整齊地擺放在房間裏,和它們的主人一樣平淡無奇。此時它們的主人正費力地與一件淺褐色連帽衫搏鬥——這件領口很緊的衣服還是去年他的兄弟送給他的——一邊有些苦惱地想著:
為什麽又記起來當年的事情了呢?明明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了啊。
馬修·威廉姆斯突然有些懊惱自己的好記性,盡管他大多數時間都以此為傲。但他很快就意識到自己得停止這樣的胡思亂想,不僅因為上身的連帽衫領口勒得他有些窒息,更是因為他已經把帽子當作襪子往腳上套整整兩分鐘了,難怪他怎麽努力也穿不上。加.拿大沮喪地把黑色的棒球帽放在一邊,集中起早晨難以集中的註意力,專註於和困倦與衣服們的較量。
半小時後他勝利了。洗漱完下樓時,他站在自家寵物的小房間們口躊躇了一下,聽著房間裏均勻甜美的呼吸聲,心一軟沒有進去叫它,而是下樓做好早餐,拿起刀叉自己先吃了起來。
要讓熊吉先生好好休息呢……馬修是這樣想的。
無論對誰來說,這樣馬修式的關心都是十分貼心的,可惜被馬修關心的白熊完全不這麽想。在馬修仰頭喝完第二杯牛奶時,樓上的房間門被一腳蹬開,一臉蠢相卻殺氣騰騰的白熊沖出房間,當它看見樓下餐桌旁舉著刀叉呆掉的加拿大時,它憤憤地怒吼:
“第幾次了,卡拿達!你又不等我就自己吃獨食!我要和你絕交,我要離家出走!我要找一個能給我熱牛奶和楓糖薄餅的優秀主人!”
說完,白熊不顧樓下人弱弱的抗議(“是加.拿大啦,才不是什麽卡拿達……”),腳步極重地跑下樓,沖到餐桌前,仰頭瞪著自己的主人,毛茸茸的爪子拍打著對方瘦弱的身軀,別扭地大叫:“聽到沒有聽到沒有!如果你不答應我接下來的要求,我就離家出走哦!你再也不會有我這麽可愛的白熊了哦!”
馬修·威廉姆斯放下手裏的餐具,站起身,無奈地笑問道:“好吧,你有什麽要求呢?”
“兩鍋楓糖薄餅!”
“……”
看吧,他就知道。
深深了解自家寵物的白熊主人欲哭無淚地想,身子卻聽話地走向了廚房,自覺地穿上圍裙。
身後的熊二郎拉開椅子,用爪子撐著椅面爬了上去,還不忘叮囑:“卡拿蒂,兩鍋哦!少做一個我可就要走了!”
是、是加.拿大啦……
馬修·威廉姆斯腳下一頓,無力地在心裏反駁。
制作楓糖薄餅對於楓葉國而言自然是小菜一碟,就像熟悉怎樣眨眼一樣熟知制作的步驟,唯一費時間的只有食物的烹飪。等到將熱氣騰騰的美食擺上餐桌時,客廳內電視機正上方的時鐘指針已經指向了七點。
窗外終於完全亮了起來,雀鳥似乎也醒了,開始喧囂的人聲與清脆的鳥鳴相結合,讓喜愛閑適生活的馬修·威廉姆斯極為享受地瞇了瞇眼。坐在他左手邊的白熊與他離了兩個座位,正吭哧吭哧地往嘴裏塞食物,本就肉嘟嘟的臉由於口腔充滿了食物,而顯得更加肥胖了。
他見狀,忙起身倒了一大杯熱牛奶,擔憂地局促道:“熊吉先生,我認為你還是吃慢點好,別被噎著……”
“熊吉先生”滿不在乎地擺擺自己的爪子,完全不聽馬修的勸說,兀自吃著自己的早餐。一旁的加.拿大有些無奈地看著,然後在對方看不見的角度,露出一個欣慰的幸福的笑容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那是他第一次看清這個世界。
金發的男人笑容溫柔卻手段冷酷,聽而不聞印第安人民痛苦的叫喊,用強大而恐怖的槍支彈藥迎上當地人的長矛與弓箭,真如那日所說的那樣,迅速在北美的他身上插遍了三支鳶尾花旗幟。那時候,弱小的他沒有絲毫反抗能力,甚至連一個正式的姓名都沒有,手無縛雞之力的他於是被迫臣服。
西歐的英俊男人將他抱了起來,放在腿上,溫柔地親吻他的額頭,修長的食指刮了刮他的鼻頭,像對待情人一般耳語:“別害怕,我可愛的小天使,哥哥我不會把你怎麽樣的……”
他頂著滿身不嚴重卻也不輕的傷痕,茫然而無措地看向面前的侵略者。對方的身上穿著軍裝,上面似乎還有印第安人的溫潤的血,但這個人的口中卻不斷吐出世間最甜蜜的情話:
“真可惜,你怎麽這麽小呢?”金發男人笑著說,“要是再長大一點,瞧你這五官,就像米開朗基羅雕刻的一樣精致……那時候,哥哥我一定會把持不住的喲……”
名為法.蘭西的男人賜給他名字。“聽聖勞倫斯海灣的當地人說,他們稱呼你為……Stadakona?”法.蘭西漂亮的藍眼睛閃動光芒,“那就叫你Canada吧,如何,我可愛的甜心?”
金發的優雅男子笑容柔和,委婉的語氣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見一樣,放低了身段低聲詢問。
事實上,他有什麽資格說“不”呢?自從那個罪惡的1535年開始,他就註定了和他南方的雙生兄弟一樣的命運。當初那個名叫傑克斯·卡蒂埃的男人登陸東岸時,他和他的人民們是多麽天真而愚笨地高興啊,不僅回答了對方全部的問題,還熱請地送了許多東西給那個萬惡的國王的走狗!
落得如今的下場,也可以說是他咎由自取吧?
他安靜地垂下眼瞼,長而密的睫毛小刷子一樣洗刷著寶藍色的眼睛。他又記起了自己南方那位曾天真活潑的兄弟,在北美大陸溫暖和煦的眼光下,對方牽著他的手,快樂而堅定地宣誓似地說:“我們是親兄弟,我們是一家人。”
被賜名“Canada”的他揚起有些羞澀的臉,因不擅長與旁人交流而顯得有些局促,用極小極小的聲音說:“那麽,法.蘭西先生……我該稱呼你什麽呢?”
法.蘭西怔了一刻,隨即臉上揚起媲美盛夏陽光的笑容,優美的聲線十分悅耳:
“啊~叫我弗朗哥哥就好了……”
接著,金發的男人用下巴蹭了蹭他的額頂,語氣中帶了幾分喜悅,補充道:“這是我聽你主動說的第一句話呢,我可愛的弟弟。”
他抿著薄到血紅的唇瓣,很不適應這樣的相處模式,遠遠的船只起航的號角聲響起,弗朗西斯·波諾弗瓦戀戀不舍地起身,向他微笑道:“再見了,我的小天使,下次再來,我會把我的上司帶來,請他來見證我、們、二、人、的、關、系……”
說著話的強大男人想了想,把手伸入懷中,從衣內的口袋裏掏出一朵猶存清香的鳶尾花,金色的花配上他金色的發極為耀眼。弗朗西斯撥起他右耳側的碎發,將花枝插在上面,沖他送了個飛吻。
“哥哥我很期待喲~”
船只遠行。
遍體鱗傷的他一動不動地看向東方,直到船只的桅桿隱沒海平線下也沒有挪動半步。良久,他才恍然驚醒似的倒退幾步,漂亮的眼睛驚恐地睜大,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疤火燒一樣灼痛起來;他痛苦地蜷起身子,眼角餘光掃到耳邊的花朵,突然發狠將花兒撤下來摔在地上,擡腳用力將它碾碎成泥。
我……究竟是誰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我是Canada,盡管我以為我是Stadakona。
無論怎樣也不能改變這樣一個既定的事實。他無力地仰望空中飄揚的鳶尾花旗幟。數百年來自欺欺人的天真終於毀了他,美麗絢爛的土著文明被自詡聰明先進的歐洲人用鐵蹄踐踏了幹凈。印第安人民不屈的靈魂徘徊在他們留下的血跡上,一聲聲的怒吼比炮彈的聲響更令他心悸與悲痛。
資本主義留下的殖民者驅逐著當地本就奄奄一息的部落族群,冷漠殘酷地舉起黑漆漆的槍口,對準了手無寸鐵的婦女、老人和幼兒。噴湧的鮮血染紅了整個世界,他能做的只有呆怔在一旁,任憑高傲的貴族露出殘忍的快意,擡起穿著高檔皮靴的尊貴的腳,一臉嫌棄地踏過地上不斷擴散的血液。
那片血在上一秒還是一個人的生命。
——他覺得自己應該發瘋,應該崩潰,應該不顧一切沖上去,奪過那惡魔手裏的槍,趁自己還未被旁人殺死時開槍打死那位高貴的先生。
但他最終什麽也沒有做。
他記起來半個世紀前他南方兄弟痛苦的模樣。他的兄弟熱情地招待了那個名叫哥倫布的男人,於是就在不久後被對方帶來的軍隊侵占殆盡。氣息將盡時,一直頑強抵抗的男孩擡起頭來,水汪汪的藍眼睛裏滿是絕望的憎恨,在面對侵略者時仿佛有紅光閃過。
“我……認輸。”
那一刻,男孩向金發碧眼的紳士深深低下了頭顱,作出了臣服的姿態。得償所願的英.國紳士俯視男孩柔順卻沾滿血跡的褐發,嘴角揚起得意的笑容,壓了壓帽檐,滿意地大聲說道:“卑賤無知的下等土著,你也終於有認清自己處境的一天了!”
他明白,他的兄弟明白,身處北美的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。
無論是大不.列顛,還是西.班牙,抑或是法.蘭西……
他們永遠是他們本人,無人能夠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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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期是非cp向的,好吧整篇文的主線都是嚴肅正直的歷史向!!(正經臉)戀愛向的cp要到近代了……不喜的童鞋們請下樓右拐……
嘛大概可以當作歷史書來看待……==
你祈求,必將得到;你尋找,必將找出;你敲門,那門就開了。
“啊啊~真是很不爽啊,被那個穿著海軍裝的強盜奪走了那麽可愛的小孩子,真的超級不甘心……”
在他的視野裏,前所未見的龐大船只占據了整個港灣,藍金相間的鳶尾花旗幟飄揚在每一條船只的桅桿上,無數的人從木船上列著隊登陸,穿和的海藍色衣服也是他前所未聞的樣式與質地。
隊伍最前端的金發男人有著媲美阿波羅的容貌,寶石般閃亮的藍眼睛配上嘴角輕浮的笑容令他看上去更有魅力。他吻上手裏嬌艷的鳶尾花,身後是無數的船只與士兵,他漂亮的藍眼睛充滿了名為征服的喜悅——
“別擔心,我的孩子,我會將金色的花朵繪在旗幟上,一個一個地插滿你的身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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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修·威廉姆斯醒來。
微薄的光線透過天藍色的窗簾,將窗簾上鏤空的圖案在地上投成金色的花紋。初夏多倫多涼爽的風吹進房間,帶進來街上清新的空氣與令人舒服的楓樹的氣息。加.拿大一邊揉著眼睛,一邊用手在床頭櫃上胡亂摸索著自己的眼鏡,卻一不小心將平光眼鏡碰掉在地上,發出清脆的響聲。
馬修·威廉姆斯無奈地嘆了口氣,拉開被子,下床小心翼翼地撿起眼睛戴上,順便卷起窗簾。窗簾卷起的同時,不算刺目的陽光照在他身上,照亮了昏暗的臥室,樸素沒有一絲特點的家具整齊地擺放在房間裏,和它們的主人一樣平淡無奇。此時它們的主人正費力地與一件淺褐色連帽衫搏鬥——這件領口很緊的衣服還是去年他的兄弟送給他的——一邊有些苦惱地想著:
為什麽又記起來當年的事情了呢?明明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了啊。
馬修·威廉姆斯突然有些懊惱自己的好記性,盡管他大多數時間都以此為傲。但他很快就意識到自己得停止這樣的胡思亂想,不僅因為上身的連帽衫領口勒得他有些窒息,更是因為他已經把帽子當作襪子往腳上套整整兩分鐘了,難怪他怎麽努力也穿不上。加.拿大沮喪地把黑色的棒球帽放在一邊,集中起早晨難以集中的註意力,專註於和困倦與衣服們的較量。
半小時後他勝利了。洗漱完下樓時,他站在自家寵物的小房間們口躊躇了一下,聽著房間裏均勻甜美的呼吸聲,心一軟沒有進去叫它,而是下樓做好早餐,拿起刀叉自己先吃了起來。
要讓熊吉先生好好休息呢……馬修是這樣想的。
無論對誰來說,這樣馬修式的關心都是十分貼心的,可惜被馬修關心的白熊完全不這麽想。在馬修仰頭喝完第二杯牛奶時,樓上的房間門被一腳蹬開,一臉蠢相卻殺氣騰騰的白熊沖出房間,當它看見樓下餐桌旁舉著刀叉呆掉的加拿大時,它憤憤地怒吼:
“第幾次了,卡拿達!你又不等我就自己吃獨食!我要和你絕交,我要離家出走!我要找一個能給我熱牛奶和楓糖薄餅的優秀主人!”
說完,白熊不顧樓下人弱弱的抗議(“是加.拿大啦,才不是什麽卡拿達……”),腳步極重地跑下樓,沖到餐桌前,仰頭瞪著自己的主人,毛茸茸的爪子拍打著對方瘦弱的身軀,別扭地大叫:“聽到沒有聽到沒有!如果你不答應我接下來的要求,我就離家出走哦!你再也不會有我這麽可愛的白熊了哦!”
馬修·威廉姆斯放下手裏的餐具,站起身,無奈地笑問道:“好吧,你有什麽要求呢?”
“兩鍋楓糖薄餅!”
“……”
看吧,他就知道。
深深了解自家寵物的白熊主人欲哭無淚地想,身子卻聽話地走向了廚房,自覺地穿上圍裙。
身後的熊二郎拉開椅子,用爪子撐著椅面爬了上去,還不忘叮囑:“卡拿蒂,兩鍋哦!少做一個我可就要走了!”
是、是加.拿大啦……
馬修·威廉姆斯腳下一頓,無力地在心裏反駁。
制作楓糖薄餅對於楓葉國而言自然是小菜一碟,就像熟悉怎樣眨眼一樣熟知制作的步驟,唯一費時間的只有食物的烹飪。等到將熱氣騰騰的美食擺上餐桌時,客廳內電視機正上方的時鐘指針已經指向了七點。
窗外終於完全亮了起來,雀鳥似乎也醒了,開始喧囂的人聲與清脆的鳥鳴相結合,讓喜愛閑適生活的馬修·威廉姆斯極為享受地瞇了瞇眼。坐在他左手邊的白熊與他離了兩個座位,正吭哧吭哧地往嘴裏塞食物,本就肉嘟嘟的臉由於口腔充滿了食物,而顯得更加肥胖了。
他見狀,忙起身倒了一大杯熱牛奶,擔憂地局促道:“熊吉先生,我認為你還是吃慢點好,別被噎著……”
“熊吉先生”滿不在乎地擺擺自己的爪子,完全不聽馬修的勸說,兀自吃著自己的早餐。一旁的加.拿大有些無奈地看著,然後在對方看不見的角度,露出一個欣慰的幸福的笑容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那是他第一次看清這個世界。
金發的男人笑容溫柔卻手段冷酷,聽而不聞印第安人民痛苦的叫喊,用強大而恐怖的槍支彈藥迎上當地人的長矛與弓箭,真如那日所說的那樣,迅速在北美的他身上插遍了三支鳶尾花旗幟。那時候,弱小的他沒有絲毫反抗能力,甚至連一個正式的姓名都沒有,手無縛雞之力的他於是被迫臣服。
西歐的英俊男人將他抱了起來,放在腿上,溫柔地親吻他的額頭,修長的食指刮了刮他的鼻頭,像對待情人一般耳語:“別害怕,我可愛的小天使,哥哥我不會把你怎麽樣的……”
他頂著滿身不嚴重卻也不輕的傷痕,茫然而無措地看向面前的侵略者。對方的身上穿著軍裝,上面似乎還有印第安人的溫潤的血,但這個人的口中卻不斷吐出世間最甜蜜的情話:
“真可惜,你怎麽這麽小呢?”金發男人笑著說,“要是再長大一點,瞧你這五官,就像米開朗基羅雕刻的一樣精致……那時候,哥哥我一定會把持不住的喲……”
名為法.蘭西的男人賜給他名字。“聽聖勞倫斯海灣的當地人說,他們稱呼你為……Stadakona?”法.蘭西漂亮的藍眼睛閃動光芒,“那就叫你Canada吧,如何,我可愛的甜心?”
金發的優雅男子笑容柔和,委婉的語氣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見一樣,放低了身段低聲詢問。
事實上,他有什麽資格說“不”呢?自從那個罪惡的1535年開始,他就註定了和他南方的雙生兄弟一樣的命運。當初那個名叫傑克斯·卡蒂埃的男人登陸東岸時,他和他的人民們是多麽天真而愚笨地高興啊,不僅回答了對方全部的問題,還熱請地送了許多東西給那個萬惡的國王的走狗!
落得如今的下場,也可以說是他咎由自取吧?
他安靜地垂下眼瞼,長而密的睫毛小刷子一樣洗刷著寶藍色的眼睛。他又記起了自己南方那位曾天真活潑的兄弟,在北美大陸溫暖和煦的眼光下,對方牽著他的手,快樂而堅定地宣誓似地說:“我們是親兄弟,我們是一家人。”
被賜名“Canada”的他揚起有些羞澀的臉,因不擅長與旁人交流而顯得有些局促,用極小極小的聲音說:“那麽,法.蘭西先生……我該稱呼你什麽呢?”
法.蘭西怔了一刻,隨即臉上揚起媲美盛夏陽光的笑容,優美的聲線十分悅耳:
“啊~叫我弗朗哥哥就好了……”
接著,金發的男人用下巴蹭了蹭他的額頂,語氣中帶了幾分喜悅,補充道:“這是我聽你主動說的第一句話呢,我可愛的弟弟。”
他抿著薄到血紅的唇瓣,很不適應這樣的相處模式,遠遠的船只起航的號角聲響起,弗朗西斯·波諾弗瓦戀戀不舍地起身,向他微笑道:“再見了,我的小天使,下次再來,我會把我的上司帶來,請他來見證我、們、二、人、的、關、系……”
說著話的強大男人想了想,把手伸入懷中,從衣內的口袋裏掏出一朵猶存清香的鳶尾花,金色的花配上他金色的發極為耀眼。弗朗西斯撥起他右耳側的碎發,將花枝插在上面,沖他送了個飛吻。
“哥哥我很期待喲~”
船只遠行。
遍體鱗傷的他一動不動地看向東方,直到船只的桅桿隱沒海平線下也沒有挪動半步。良久,他才恍然驚醒似的倒退幾步,漂亮的眼睛驚恐地睜大,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疤火燒一樣灼痛起來;他痛苦地蜷起身子,眼角餘光掃到耳邊的花朵,突然發狠將花兒撤下來摔在地上,擡腳用力將它碾碎成泥。
我……究竟是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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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Canada,盡管我以為我是Stadakona。
無論怎樣也不能改變這樣一個既定的事實。他無力地仰望空中飄揚的鳶尾花旗幟。數百年來自欺欺人的天真終於毀了他,美麗絢爛的土著文明被自詡聰明先進的歐洲人用鐵蹄踐踏了幹凈。印第安人民不屈的靈魂徘徊在他們留下的血跡上,一聲聲的怒吼比炮彈的聲響更令他心悸與悲痛。
資本主義留下的殖民者驅逐著當地本就奄奄一息的部落族群,冷漠殘酷地舉起黑漆漆的槍口,對準了手無寸鐵的婦女、老人和幼兒。噴湧的鮮血染紅了整個世界,他能做的只有呆怔在一旁,任憑高傲的貴族露出殘忍的快意,擡起穿著高檔皮靴的尊貴的腳,一臉嫌棄地踏過地上不斷擴散的血液。
那片血在上一秒還是一個人的生命。
——他覺得自己應該發瘋,應該崩潰,應該不顧一切沖上去,奪過那惡魔手裏的槍,趁自己還未被旁人殺死時開槍打死那位高貴的先生。
但他最終什麽也沒有做。
他記起來半個世紀前他南方兄弟痛苦的模樣。他的兄弟熱情地招待了那個名叫哥倫布的男人,於是就在不久後被對方帶來的軍隊侵占殆盡。氣息將盡時,一直頑強抵抗的男孩擡起頭來,水汪汪的藍眼睛裏滿是絕望的憎恨,在面對侵略者時仿佛有紅光閃過。
“我……認輸。”
那一刻,男孩向金發碧眼的紳士深深低下了頭顱,作出了臣服的姿態。得償所願的英.國紳士俯視男孩柔順卻沾滿血跡的褐發,嘴角揚起得意的笑容,壓了壓帽檐,滿意地大聲說道:“卑賤無知的下等土著,你也終於有認清自己處境的一天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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